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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控制体系

作者: 未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4-11-25

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控制体系

一、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控制是由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各个阶段、各个环节有机组成的,受机构法人即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法人的领导。

二、机构设两级质保体系,即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为一级质保体系,日常事务工作设在学校教务处。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为二级质保体系,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由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负责。

1. 一级质保体系由下列人员组成:

(1)学院机构法人——学院院长

(2)总质保师——主管职业技能鉴定副院长

(3)职业技能鉴定档案管理员

2.二级质保体系由下列人员组成

(1)职业技能鉴定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

(2)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员

(3)职业技能鉴定试题管理员

(4)职业技能鉴定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人员

(5)职业技能鉴定教学督导员

(6)职业技能鉴定教学档案管理员

(7)职业技能鉴定财务管理员

3.质保体系成员,一级由学校领导任命,二级质保责任人员由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任命。

4.质保人员需调整时,必须由机构法人或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主任补充任命,并履行交接手续后上岗。

5.管理职能:

(1)质保体系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计划、鉴定方案、培训教材的组织、编制、审定、实施及检查,确保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一级质保体系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质量控制,并指导和检查二级质保体系的运作及教材方案的准备。

(3)二级质保体系负责组织并实施质保手册所规定的具体培训计划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