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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所档案管理制度

作者: 未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4-11-25

鉴定所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档案管理工作关系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好坏,为适应鉴定工作的发展和管理现代化需要,实现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订职业技能鉴定档案管理制度。

一、公文管理

1.收到文件后,立即进行登记,传递中做到及时、安全。对紧急文件及时办理,防止漏办和压误。阅办后,按内容、性质归档,不得随意乱放。

2.做好借阅文件的登记手续,按期验收。不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复印。

3.需销毁的档案资料,经造册审批后由两人以上共同监销。

二、试卷管理

在规定时间内提取职业技能鉴定试卷并存放于专用保险柜内,切实做好保密、保管、存档工作。对鉴定后的理论试卷及实际操作评分表,分类进行存档保管。

三、资料管理

《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登记表》、《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工作安排》、《职业技能鉴定实作考场安排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人员安排表》、《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记录表》按要求保管三年。《职业技能鉴定申请报告》、《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人员名册》、《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核发名册》及不合格人数,统计表等入微机存盘长期保管。

四、安全、保密

1.认真执行安全保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安全,杜绝泄密、失密。

2.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拿取档案、资料,更不能随意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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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