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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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是在学校领导下,统筹、服务学校各教学单位开展各类继续教育活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继续教育方面的政策、法规,提出学校继续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落实。促进继续教育适应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新常态,推动学校事业总目标的顺利实现,形成具有长沙航院特色的继续教育和社会服务体系。
    2、研究继续教育的特点,探索继续教育的规律,结合我校二级管理实际,起草和修订我院继续教育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和管理学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工作,做好招生录取、教学管理、学生管理、专业建设等服务,负责开展校内业余函授班、校外教学点等教学业务工作。
    4、统筹、协调与管理学院与外单位联办的网络教育、成人本科、自考助学等多种形式的办学活动,负责做好“专接本”工作的专业对接、考试管理、成绩管理、毕业管理、质量评估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5、统筹、协调与管理校内外各类培训活动,确保各项培训工作的规范有序发展,积极协助学院各部门拓展培训项目,促进学院社会培训服务能力的不断提升,努力开拓并开展专项或综合类培训项目。
    6、组织、指导与服务学校各单位开展与继续教育相关的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
    7、审定以继续教育学院名义发出的各类重要文稿、报表,代表学校审核继续教育协议、合同,并积极组织落实。
    8、按规定审核继续教育各项经费结算与分配工作。
    9、负责对各业务单位继续教育工作监督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