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国务院同意,人社部印发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改革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根据《改革意见》,2017年初,基本完成集中清理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工作,公布实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在“十三五”时期,构建起科学设置、规范运行、依法监管的国家职业资格框架和管理服务体系。
《改革意见》指出,进一步加大减少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工作力度。继续加强后续清理工作,对剩余的18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外,要进一步研究清理取消。对已经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要分类妥善处理后续工作,做好政策衔接,确保社会稳定;要加强跟踪督查,及时组织“回头看”,确保清理到位,防止反弹或变相恢复。建立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清理规范长效机制,对督查发现、媒体反映、群众举报的违规设置实施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改革意见》指出,实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建立调整更新机制,对目录清单进行适时调整、动态更新。
《改革意见》要求,全面清理名目繁多的各种行业准入证、上岗证等;强化对职业资格设置实施的监管服务;完善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并做好与职业资格的衔接;加强国家职业资格法治建设。